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发布时间:2024-05-08 16:57:57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741

麒区人社监令字﹝2024﹞第011号

曲靖麒麟区桔色保健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麒麟西路85号1幢5号商铺

经调查,你单位未依法为员工杨**办理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以及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17日的社会保险登记。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此行为有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调查询问笔录、《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的函的回复》等予以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为杨**办理上述时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5月11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送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查。

拒不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书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应缴社会保险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不服本责令改正指令书决定,可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责令改正决定。

 

地址: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      邮编:655000

联系人: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874-3184689    

劳动保障监察员:薛  书       监察证号:  24-Z05662     

劳动保障监察员:郭云安       监察证号:  24-Z05635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