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47号)要求,宣威市2023年大学生和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在宣威市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宣威籍高校毕业生和在宣威完成报到登记的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补贴金额结合评审实际确定。
二、参加评选优秀创业者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4.已获得过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入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的。
三、补贴申报时限及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报名时仅提供一份材料即可,审核合格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相关证照、凭证等原件在实地核查时提供给工作人员审核。
申报材料为:
1.《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或退役证复印件;
4.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
5.商业计划书(见附件2,可参照模板格式撰写);
6.申请补贴前三个月的财务凭证、记账单、进货单等能反映经营情况的凭证复印件;
7.项目经营实体店内、店外照片各一张;
8.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允许他人代报)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上午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1.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龙堡东路606号)一栋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宣威市西宁路139号)二楼就业创业股。
(四)报名咨询电话:
1.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0874-6189684 0874-6189612
2.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0874-7250679
五、补贴程序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学生申请者,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退役军人申请者,开展实地调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汇总本地初审情况后确定拟推荐的创业补贴项目,推荐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兑现给申请人。
附件:1.附件1: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docx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