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13号)规定要求:
罗平县板桥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大厅、罗平县纪委县监委等18家单位申报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248412.65元审核通过,同意补贴。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9日),若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向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874-8214850
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