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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免试接收安置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到麒麟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30 16:07:43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阅读次数:41022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就业安置和奖励的通知》(曲政发〔2016〕108号)规定,拟免试接收安置2011年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轮椅击剑女花团体赛获得第一名的李海芬同志到麒麟区文化体育局图书馆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有异议,请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 0874-8967946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