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内的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熊婷、谷志军等共104名职工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12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唐金莉,联系电话:0874-3968106。
附件: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9月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xls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