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寨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云南滇寨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4年3月21日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陈敢花、高梦婷、王艳、袁奏、韩兴朴、余杨丽、吕海龙7人诉被申请人云南滇寨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云南滇寨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曲市劳人仲案字〔2024〕第96-10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有效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2024年5月7日前,开庭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00,开庭地点为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126号)。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未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