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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9-01-02 10:16:51

2018年,全市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暨人社扶贫工作座谈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突出改革创新,全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成长环境日趋优化,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工资收入分配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更加和谐规范,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各项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指标圆满完成。

一、工作运行情况

(一)坚持稳定就业优化就业环境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促进各类人群就业创业。统筹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确保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实施城乡就业融合发展计划、困难地区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行动,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全市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04亿元,发放创业贷款12.57亿元,完成任务的108%,扶持12472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7788人。培训农村劳动力51.84万人次,完成任务的122%,新增转移就业42.95万人,完成任务的203%,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22.17万人,完成任务的117%。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3799人,完成任务的100%,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946人,完成任务的10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181人,完成任务的112%,开发公益性岗位6383个,完成任务的105%。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全年回曲靖登记报到毕业生22198人,共征集就业见习岗位916个,实现见习就业893人,完成任务的146%;到省外就业976人;到中央、省属驻曲单位及市级企业就业21人;应征入伍295人;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648人;“三支一扶”招募29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39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8%,比控制指标低1.82个百分点。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惠及民生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的应用,以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为重点,实施社会保险精准扩面。继续深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和筹资标准合理调整机制。连续14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220元;就提高企业生育保险筹资标准召开了听证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累计为企业减负4亿元左右。持续加强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清缴,加大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累加达1042.12万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64.87万人,完成任务的105%;职工养老保险收缴基金54.74亿元,完成计划的10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9.94万人,完成任务的101%;职工医疗保险收缴基金25.28亿元,完成任务的120%。失业保险参保25.01万人,完成任务的100%;基金收缴1.22亿元,完成任务的106%。工伤保险参保38.71万人,完成任务的101%;基金收缴1.36亿元,完成任务的109%。生育保险参保27.73万人,完成任务的105%;企业生育保险基金收缴8244万元,完成任务的105%。

(三)加强人才培养助力发展

继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做好“国贴”、“省突”和“省贴”、“市突”和“市贴”等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推荐2人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申报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获评4人;5人申报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通过4人;推荐6人申报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通过5人。做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全市新增省级专家基层工作站4个。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经过规范整合,全市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126个,其中高评委4个,中评委28个,初评委94个。完成3个高评委、26个中评委职称评审工作,3699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通过3151人;5824人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5681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突破10万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全市39896人参加技能培训鉴定,合格3627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989人,完成任务的129%,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589人,完成任务的164%。推荐1人参加全国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获评“全国技术能手”;推荐28人参加首届“云南首席技师”的评选;推荐27人申报“云南技能大奖”和“云南技术能手”;评审认定9名高技能人才作为第三批“珠源技能大师”培养人选。全市10名“云岭首席技师”领衔组建的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名“珠源技能大师”组建的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共投入工作经费438万元,建设运行状况良好,带动了一批企业技能人才创新成长。搭建招才引智平台,设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柔性引才。赴西安、上海、湖南、四川等地参加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及大学校园招聘会,达成初步协议24人;征集柔性引进人才需求单位21家,需柔性引进人才181人,引进项目27个,全年共引进项目8个30人。做好云南省人才申报工作,全市注册青年拔尖人才4人,审核通过3人;注册首席技师24人,审核通过23人。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审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4件。

(四)注重人事管理增强活力

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落实公务员调任办法,完善公开遴选、人事调配工作制度,全市共登记公务员443人,241个岗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57人,岗位设置向乡镇、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倾斜,专业限制进一步放宽。做好公务员培训,首次采用岗位体验方式对全市235名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强化公务员考核,审核备案2017年度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23227人,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96228人,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3792名公务员给予嘉奖,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555名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推荐1名公务员、1个公务员集体参加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细化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3种类别岗位的设置,严格控制岗位结构比例。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制度,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542人。努力探索乡镇教师招聘新举措,缓解乡镇学校招人难的问题。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规范管理借调人员长效机制。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完成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任务,111名军转干部均安置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12名随调家属对口安置到相应的工作单位,实现了“部队满意、接收单位满意和转业干部满意”的目标。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考试环境,确保了就业考试“零失误、零差错、零投诉”。全年组织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等8项就业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参考人数达7.96万人。其中公务员招录考试人数达21575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人数达38198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考试 10314人,均创下该类招考人数历史新高。严格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48家市直机关单位3700余份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完成1908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五)努力规范收入分配促进公平

规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公平导向,落实工资分配政策,落实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统筹好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水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和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兑现;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微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落实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配套工资政策。落实国家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做好企业工资备案,监督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企业薪酬试调查和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及国有企业均未出现新的“吃空饷”情况;也未发现单位“吃空饷”情况;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六)坚决维护权益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和劳动合同签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全市共有11915户企业38533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为97.4%,高出目标任务为5.4个百分点。签订集体合同5687份,涉及企业9081户,职工477988人,签订率为94%。全市共有事业单位2513户,在编在职人员95360人,已推行聘用制度2457户,签订聘用合同94261人,签订率为98.8%。审核备案48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5016人,为46户企业审批办理了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涉及职工10039人。推动市、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建设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形成,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在各类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价活动,评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17户,复验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8户。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劳动争议,与曲靖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38件,涉及劳动者2378人,涉及金额5733.93万元,当期结案2324件,结案率99.4%,高于目标要求9.4个百分点。其中,调解结案1878件,调解成功率80.3%,高于目标要求20.3个百分点,裁决结案460件,其中终局裁决227件,各项指标均超过省厅目标要求。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全年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用人单位2509户,涉及劳动者9.79万人,督促4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20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34.5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533份,支付1964名劳动者工资1574.08万元。 “双随机、一公开”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共检查用人单位1077户,涉及劳动者2.63万人。接受劳动者信访3.92万人次,受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16件,涉及劳动者3223人,已全部结案。为315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661.39万元,为23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21名劳动者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年审用人单位6461户,涉及劳动者12.62万人。公布了4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对5户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落实部门联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两金”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维权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307户,其中建筑企业412户,涉及农民工5.7万人,为157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094.78万元,全市被欠薪人数同比下降71%,欠薪金额同比下降65%。

(七)履行部门职责推进人社扶贫

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抓实抓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等人社领域扶贫工作。摸清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资源状况,实行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和“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技能培训,实施就业培训、岗位推荐两个全覆盖,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全市共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专项服务培训、经营主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19.89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1.94万人次。通过“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招聘活动,全年输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95万人,其中,通过沪滇劳务协作输出到上海就业贫困劳动力3282人;建立244个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165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7280个,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3467人上岗就业。发放创业贷款730万元,扶持73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成功创业。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人社业务系统数据比对核实及标记,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一补二免三提四要”、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一降二提一扩大”、协议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以及县级医院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70%以上。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25935户826955人,已100%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均可正常享受医保倾斜待遇;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583008人已100%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09年试点启动时的每月55元提升到每月103元。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全面提升人社服务精准供给能力,促进人社工作实现从重“面”的保障向重“质”的提升转变。抓好党建工作,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加强执纪监督,建立了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议、纪检组参与“三重一大”监督工作机制和信访件办理工作机制,局党组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严格党内监督,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把好公文办理关,认真执行文件的保密、拟办、分阅、管理归档等工作,接收各级各类来文2950件,本局发文410件。做好人社信息宣传工作,编发《曲靖人社工作信息》35期,采用信息320条,上报被省市信息部门采用56条,被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在《曲靖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曲靖M”等刊物及网站发表宣传稿件150余篇。加大法制监督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收到各类信访件91件,接待来访人员47批100余人次,接听“96128”专线电话300余次,均达到回复率100%,满意率100%。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人社部门165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权责清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授权,确保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加强信息化建设,改进扩充人社信息数据库服务能力,为社会保险、人事管理、人事考试、工资审批等人社业务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互联网+”“智慧曲靖”等项目建设,加快五险统征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启动人社大数据与社保、医保、就业、监察等业务对接工作,发放金融社保卡555.8万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17%。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受经济下行、部分行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就业总量大以及就业结构性矛盾等因素的影响,高质量、稳定的就业岗位减少,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亟待转变,一方面全市人力资源丰富、就业岗位短缺的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用工短缺,“招工难”与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同时并存。在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组织化程度不高、转移就业率低,就业意愿不强、就业能力弱,适应能力弱、缺乏技能仍然是劳动力转移就业最大的制约瓶颈。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收支结构难以实现合理化,部分县级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贴息资金未按要求配套到位,就业补助资金需求总量缺口大,而一部分应当支付的资金因支付条件不满足,难以及时支付兑现。

(二)社会保险运行短板较多。一是扩面困难。受经济下行影响,应参保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意识淡薄;部分国企改革分流人员生活困难,无力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造成脱保断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连年增长,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无力续保中断缴费;钢铁、煤炭企业去产能和转型升级,开工不足,不仅没有新招录用工,还出现大批富余人员;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以后,个人缴费标准提高,部分农村居民感到难以承担……种种困难重复叠加,造成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困难。二是欠费严重。市内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停产、减产企业“双增”现象突出,企业减员呈上升趋势,欠费严重,清缴困难。钢铁、煤化工等困难企业拖欠医保费用,已严重影响了参保职工享受医疗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断提高,单位和个人普遍反映缴费困难,特别是一些缴费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愿意再继续缴费,封存人数不断增多。三是支付压力加大。缴费费率连年下调,基金收缴困难,收入减少,社保待遇不断提高,享受生育保险人数不断增多,医保支持健康扶贫政策倾斜力度大,加剧了基金支付压力。四是政策亟待完善。养老金连续多年调整,出现了年龄相近人员,多缴一年费后退休比提前一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低的情况,引发人们对“对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多年,一些配套政策相对滞后。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开通以来,出现信息系统不堪重负、医保审核稽核难度加大、医疗机构难以监管等等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政策衔接配套、业务经办操作、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等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三)人事人才工作领域障碍未除。一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矛盾突出。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分开后,取得高、中级职称(技师、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人员越来越多,已评定相应职称但未进行聘任的人员越来越多。由于竞聘上岗的运行机制尚未得到有效执行,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不完善,评聘矛盾突出并集中到岗位设置工作上。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过程中,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原则,一些机构较小,人员较少的市属事业单位存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时,往往只能设在相应职称级别的起始级岗位,导致聘任在该岗位的人员即使达到晋升小级别条件,也不能顺利晋升,一定程度上岗位设置政策与职称聘任政策互为矛盾,造成晋升机制不适应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二是技能人才培养得不到重视。高技能人才总量和质量尚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但企业和社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重学历、轻技能,重使用、轻培训的问题突出,技术工人社会地位低、成长通道不畅、工资待遇不高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备设施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薄弱,培养的学生与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有一定差距。三是人才机制不健全。人才引进、人才利益分配、成果转化、人才市场化运作等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培养引进人才缺乏针对性、目标性,未能很好的发挥人才作用。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硬件设施有待加强。劳动合同登记、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配套、不精准,违法惩戒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监察执法、争议仲裁软硬件建设力量均不足,疑难案件日益增多,与劳动者不断提高的维权意识和维权需求不相适应。建筑领域工资清欠难度较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的处理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安排部署,用新时代的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紧盯群众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落实援企稳岗、创业扶持、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创造条件。抓好就业扶贫工作,围绕技能培训、组织输出、跟踪服务、维权保障,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底数,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定向、定岗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改善创业环境,为各类群体创业提供创业贷款、项目推介、企业孵化、开业指导和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就业培训质量,加强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增强培训效果,根据市场需求、产业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地方财政对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做到投入不低于上年上级补助的20%。做好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继续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及时拨付资金。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配合省社保局做好中央调剂金制度实施前期测算和我省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确保与中央调剂金制度顺利衔接。落实降费、缓缴、分流职工安置等供给侧改革措施。全力做好社保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充分享受政府补贴,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加大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力度。从严抓实抓好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加大清欠力度,加强稽核工作。支持和配合好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社会保险费。

(三)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积极争取按照政策规定实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实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保护农民工正常工资收入不被拖欠。

(四)进一步抓好劳动维权工作。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巩固提升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仲裁协调制度,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率。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四方面做好服务农民工作。

(五)抓好人社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争取和实施好人社项目建设,着力推动“人社信息化”向“信息化人社”转变,继续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牵引,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使管党治党真正走向更严更紧更硬;严格遵守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核心的各项纪律,使遵规守纪成为系统全体干部的行为习惯;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防控监督机制,特别是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社会保障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人事考试和资金运行安全;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持之以恒的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附件:2018年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表


附件

2018年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计划指标

完成情况

就业、创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4.37

4.3799

2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万人

1.46

1.5946

3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万人

1.09

1.2181

4

开发公益性岗位

6050

6383

5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2

2.38

6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

610

873

7

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

万人次

42.36

51.84

8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

21.18

42.95

9

新增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

万人次

19

22.17

10

“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

人(户)

7030

6601

11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

人(户)

5904

5871

12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

亿元

11.64

12.57

社会保险

 

 

 

(一)

参保人数

 

 

 

13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347.62

364.87

14

 其中: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45.66

46.66

15

  (1)执行企业制度职工人数(不含退休)

万人

20.93

21.27

16

  (2)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职工人数(不含退休)

万人

12.05

12.34

17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301.96

318.21

18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586

589.94

19

其中1:城镇职工

万人

41.9

44.76

20

    2:城乡居民

万人

544.1

545.18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计划指标

完成情况

21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万人

25

25.01

22

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万人

38.53

38.71

23

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万人

26.43

27.73

(二)

基金征缴收入

 

 

 

2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亿元

52.56

54.74

25

    其中:1.企业

亿元

25.1

27.87

26

             2.机关事业单位

亿元

27.46

26.87

2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亿元

21

25.28

28

失业保险

亿元

1.15

1.22

29

工伤保险

亿元

1.25

1.36

30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亿元

0.78

0.82

人才队伍建设

 

 

 

31

新增高技能人才人数

3100

3989

32

  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

360

589

劳动关系协调

 

 

 

33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97.4%

3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99.4%

35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80.3%

36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7%

100%

能力建设

 

 

 

37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475

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