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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3-02-06 17:22:03     来源:市就业中心 阅读次数:7657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件要求,曲靖市麒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在2022年11月出现疫情高风险区域,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2022年10月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5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助。

经系统筛选、单位申报,第五批共99家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6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止(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0874-3383337,0874-3292006,0874-3291371。

 

附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表(第五批).xlsx

 

 

 

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