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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体检事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4 18:09:38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4601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021年7月9日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复审,报考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考生李虹琳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聘用,依照招聘公告相关规定,递补第五名考生崔春云进行资格复审及下一步程序。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岗位类别

 试卷一

  成绩

  试卷二

   成绩

  总成绩

  罗成勋

  ZYQMZJ008

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

58

82

    140

  刘  柳

  ZYQMZJ117

区级社会救经办人员

57

   81.5

   138.5

  彭  娟

  ZYQMZJ071

区级社会救经办人员

63

   74.5

   137.5

  王  俊

  ZYQMZJ114

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57

80

    137

  崔春云

  ZYQMZJ132

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58

  76.25

   134.25

  安  应

  ZYQMZJ250

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59

  73.25

   132.25

  李正富

  ZYQMZJ209

乡镇(街道)社会助经办人员

55

   69.5

   124.5

 

一、报到时间:2021719日(星期8:00分。

二、报到地点: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4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350元左右现金,到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三)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五)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不再进入下一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民政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