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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属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主要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社保中心
  • 发布时间2018-01-22 16:05:04
 1.领取标准

(1)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3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费按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1个月计发。

2.企业离休干部:丧葬补助费为1200元;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加本人生前 40 个月基本养老金。

2.领取条件

(1)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2)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提供有关证明;

(3)遗体捐献的需提供使用遗体单位证明;

(4)遗体火化的:

a.需提供火化证、墓穴证(20年期限以上的骨灰寄存证);

b.生态安葬的,需提供民政部门证明。

(5)收款用银行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具体名称、账号。

3.领取方法

遗属将领取资料报送至退休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所属社区免费办理。资料齐全的,一般在2个月内支付到账。

4.补充说明

(1)2018年起,曲靖市本级同步执行各县市区殡葬制度。

(2)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证目前不属领取条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