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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07 17:03:24     来源:曲靖市马龙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2041

各位灵活就业人员: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事灵活就业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在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所);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一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需持有就业中心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按规定缴纳了2023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不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二)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

(三)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四)在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有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信息的人员;或有在企业从业信息(合伙人、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

(五)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包括享受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100%的。

(七)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

(八)其他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

三、符合享受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仅大学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完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曲靖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表》1份;

(四)本人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申请补贴的标准

按照本人2023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2标准给予补贴,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标准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00%,缴费基数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00%的,不予补贴。 

五、办理时间、地点

曲靖市马龙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提供开通了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二)申请补贴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

(三)申请人员需申领《曲靖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表》并签订《承诺书》;

(四)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复印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一面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第2、3、8、9页需复印在A4纸的一面上;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完费证》需复印在一页纸上;

(五)所有相关材料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及钢笔填写,污表及填写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请各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仔细阅读《告知书》,按照《告知书》上的要求,提供齐全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曲靖市马龙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