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达公告:当事人:成都同森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01 14:45:05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阅读次数:1289

成都同森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文兵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麒区劳人仲案字〔2026〕第304号),因案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至你单位,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麒区劳人仲案字〔2026〕第30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