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云帆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蔡梦诉被申请人曲靖云帆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曲市劳人仲案字〔2026〕第18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1月至2026年6月期间欠发的工资24600.00元;
二、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5月7日起至2026年4月7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3000.00元;
三、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4500.00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金额共计62100.00元(大写:陆万贰仟壹佰元整),由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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