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精准化解小微企业劳资纠纷,2026年8月6日上午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托柔性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孕期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办案仲裁员通过精准研判矛盾焦点、换位思考双向疏导、多轮耐心沟通普法,彻底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在充分保障三期女职工权益的同时,体谅个体工商户经营难处,最终促成纠纷现场兑付解决,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
某服装店员工赵女士在职期间确诊怀孕,受早期妊娠反应影响,身体状态难以适应门店高强度工作。店铺经营者张某以门店经营承压、需精简人员为由,单方面与赵女士解除劳动关系。双方自行协商未果后,赵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赔偿。

案件受理初期,双方矛盾激烈、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经营者张某因缺乏劳动法律法规认知,片面认为自身诚信经营,辞退员工是经营困难下的无奈举措,拒不承认用工违法,对仲裁调解存在较强抵触情绪。而赵女士身处孕期特殊时期,权益受损后诉求坚定,双方僵持不下,纠纷难以推进。
为打破调解僵局,办案仲裁员摒弃机械式办案模式,精准抓取双方核心矛盾,坚持换位思考、双向共情开展调处工作。一方面,仲裁员充分理解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经营压力大的现实困境,耐心倾听张某的经营难处,温和疏导其对立情绪,让经营者感受到调解的温度与包容。另一方面,仲裁员高度重视孕期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认真倾听赵女士的维权诉求,安抚其负面情绪,切实站在劳动者角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拉近双方距离、取得充分信任的基础上,仲裁员结合案件事实精准普法,详细解读三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孕期职工的违法后果,纠正张某的法律认知误区。经过多轮循序渐进的沟通疏导,双方均放下对立心态、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日现场现金兑付8000元款项,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
此次案件调处,既坚守法律底线,坚决守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又兼顾小微企业经营实际,柔性化解劳资矛盾。下一步,仲裁院将持续深化法理情融合调解模式,常态化开展用工普法宣传,有效防范化解劳资纠纷,持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通讯员:卢红 范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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