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达公告:当事人:曲靖市麒麟区滇佰味小吃花柯店
发布时间:2026-02-25 16:34:31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阅读次数:2605

曲靖市麒麟区滇佰味小吃花柯店:

本院受理张妃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麒区劳人仲案字〔2025〕第640号),因出现案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至你单位,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麒区劳人仲案字〔2025〕第64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