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仲裁办案程序,统筹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保障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26年1月27日,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16家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一年市仲裁院在案件处理、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服务效能优化、队伍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委员会对市仲裁院2025年的工作予以肯定,并要求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坚持依法、公正、高效的原则,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该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等内容,为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拟聘任的专职(兼职)仲裁员名单。委员会强调,要加强对专职(兼职)仲裁员的管理、培训与考核,确保仲裁队伍的专业性、中立性与公信力,夯实争议处理工作的基础。
会议指出,全体与会人员及仲裁员要密切关注、加强学习国家层面即将制定或修订的一系列重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前做好衔接与应用准备。一是及时跟进学习国家将制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基准确立与企业劳动保护责任界定,为依法处理相关争议奠定基础。二是关注学习即将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研究超龄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权益保障问题,确保其合法权益在争议处理中得到平等保护。三是密切关注并配合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工作,在调解仲裁实践中积极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四是关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的实施情况,探索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争议处理模式与裁判标准。

会议强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争议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健全多元处理机制。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特别是针对新就业形态、超龄劳动等领域的权益保障新课题,要主动学习新规、探索新路、积累新经验。要畅通欠薪“绿色通道”,研究制定立案优先、调解优先、裁决优先的“三优先”服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与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专业化队伍,为构建全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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