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6〕350号)文件,现将我县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陆良县大风车儿童工作室 | 92530322MA7LRUMWXE
| 曲靖市陆良县同乐街道良园小区商品房附近公司 | 刘运衡
| 陆良县大风车儿童工作室拖欠6名员工工资48400.00元。 | 2026年8月11日,李媛芳、高秋娣等劳动者到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投诉,反映陆良县大风车儿童工作室拖欠其2026年4月至8月工资。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后,按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开展核查,经核实,陆良县大风车儿童工作室拖欠6名员工工资48400.00元,2026年8月18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查处。2026年8月27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陆人社监令决字〔2026〕20号),责令该工作室于2026年9月2日前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落实整改,没有支付员工工资。2026年9月3日,再次下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编号2026001),督促其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涉案经营者逾期仍然没有完成工资支付。目前,该案件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以转移财产、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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