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滞留在专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清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本次清退范围为存储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未申请退取的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详见附件1)。
二、退还条件及程序
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应当完整无误填写申请表(附件2),同时按附件2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退还。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及办理时间:公告期自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11月5日,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办理地点:宣威市龙堡东路606号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1楼116办公室(宣威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0874-6189676、0874-6189652。
四、其他事项
1.保证金退还原则上按照缴存渠道原路退回。逾期未申请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2.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企业及个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还条件的进行公示后退还。
3.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
附件1:宣威市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未清退及销户情况表.xlsx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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