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通告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7-20 11:19:18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4889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6〕350号),现将麒麟区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序号

违法主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1

江苏驰川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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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996号1幢302-1  

法定代表人许箭、项目直接责任人王志刚

江苏驰川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曲靖碧桂园三期(悦澜山)项目”建设项目中,所属的砌体班组(班组长唐文成)拖欠徐学强等22名工人工资25.6万元;钢筋班组(班组长张铭磊)拖欠付贵仓等29名工人工资35.12万元;混凝土班组(杨富兵)拖欠王水清等19名工人工资37.3万元;木工班组(班组长秦江平)拖欠吴代刚等25名工人工资57.3807万元;木工班组(班组长熊朝君)拖欠何套套等43名工人工资25万元;砌体抹灰班组(班组长贺秧田)拖欠张路坤等58名工人工资97.5621万元,以上拖欠合计共196名工人277.6628万元工资的行为。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接到唐某某、熊某某等人投诉江苏驰川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薪后,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3月31日对江苏驰川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调查询问通知书(麒区人社监询字(2026)第012号)要求江苏驰川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用工相关材料并核实唐某某、熊某某等人反映拖欠工资情况。经查,该公司在承建的“曲靖碧桂园三期(悦澜山)项目”建设项目中,所属的砌体班组(班组长唐文成)拖欠徐学强等22名工人工资25.6万元;钢筋班组(班组长张铭磊)拖欠付贵仓等29名工人工资35.12万元;混凝土班组(杨富兵)拖欠王水清等19名工人工资37.3万元;木工班组(班组长秦江平)拖欠吴代刚等25名工人工资57.3807万元;木工班组(班组长熊朝君)拖欠何套套等43名工人工资25万元;砌体抹灰班组(班组长贺秧田)拖欠张路坤等58名工人工资97.5621万元,以上拖欠合计196名工人277.6628万元工资的行为。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4月13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麒区人社监告字(2026)第006号),虽然该公司向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申辩并提供了部分材料,但关键的证据材料一直未提供,随后,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4月17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麒区人社监罚字(2026)第008号)对其公司处罚9000元。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公司未落实相关制度分别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8.2万元、1.2万元和1.2万元,以此来促使该公司妥善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该公司未处理,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5月2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麒区人社监令字﹝2026﹞第012号),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该单位在2026年6月3日前支付以上被拖欠的各班组合计196名工人277.6628万元工资,逾期未改正将依法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麒区人社监列告字﹝2026﹞第001号),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向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异议,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6月15日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麒区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001号)将江苏驰川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项目直接责任人王某某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