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号
曲靖市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
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通告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6〕350号)文件,现将我县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 91530322MA6L019581 |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工业园区大莫古片区 | 陆健 | 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共拖欠322名员工工资5130107元(伍佰壹拾叁万零壹佰零柒元整),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 2025年9月15日,陆良县劳动保障监察科接到刘振等人现场投诉在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经查,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属实,该公司拖欠322名农民工资5130107元。 2025年9月24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下达《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陆人社监〔2025〕24号),但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在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 2025年10月16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陆人社监列告字〔2025〕001号),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异议。 2025年10月23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陆人社监列决字〔2025〕001号),将云南冠中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陆健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8年10月22日。 |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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