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每一位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人员都必须依法聘任、持证上岗、规范从业,合法有效的仲裁员身份是各级仲裁委依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的前提。

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履行对仲裁员行政主管的法定职责,针对2020年首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持证至今,最长有效期已五年到期的情况,及时督促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第一时间采集目标对象的生物影像、工作简历、履职意愿、部门核查结果等基本信息,提交聘任文件和《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申领证件登记表》,行使好聘任权,把好仲裁员入口关。

另外,结合各仲裁委上报的聘任文件和登记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员任职条件的限定,逐一复核,重点核查主体资格是否为法律、人力资源、工会及其相关的从业者,履职条件是否达标(学者中级职称以上;人力资源或工会工作满五年;律师执业满三年)。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成申请证书人员名单表,统一向省厅申领仲裁员证书和徽章。

随后,省厅进一步核查通过后,下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仲裁员空白证书,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寄给各仲裁委,并指导其做好证书编号、聘期设定、签署盖章、号码登记等证书填录和信息备案工作,并统一要求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依法进行仲裁员名册公告。
最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将填录好的仲裁员证书收齐寄给省厅压盖钢印和年检章,省厅再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寄给各仲裁委。

经过三上三下近一个半月的时间,最终完成89人整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换证工作,为各级仲裁委依法组庭、合法仲裁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截至2025年9月30日,曲靖市10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共在册仲裁员17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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