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将一面印有“明察秋毫断公道、秉公裁决树典范”的锦旗作为一份特殊的“礼物”送至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的手中。这是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的第一面来自用人单位的锦旗,不仅是对仲裁员工作的肯定,更是企业对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高效、优质服务的认可。
吕某工伤五级伤残,因工伤待遇问题与该公司发生劳动争议,2025年1月,吕某委托律师起诉至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希望通过劳动仲裁帮助解决此问题。仲裁院开庭当天,该公司与仲裁员沟通,希望自行与劳动者在劳动者主张的46万元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经协商,赔付金额约定为42万元,但因资金支付期限未达成一致导致和解未成功,双方约定庭后再次协商。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认真梳理案情核查证据后发现,劳动者代理人计算错误导致赔付金高于法律规定,多主张了13万元。仲裁员及时与双方沟通,但因劳动者期望较高,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仲裁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公正公平,案件以裁决方式结案,裁定用人单位只应支付33万余元,劳动者研读裁决书后表示不再上诉。案件审理后,仲裁员以案释法,深度向用人单位解读了证据规则及用人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其及时履行生效裁决。
近年来,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公正司法、促进和谐”的工作原则,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仲裁员学习交流和业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案件回访”“法律援助”“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进企业”等工作,围绕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处主业,主动预防,积极调解,依法仲裁,为当事人谋利益、解难题、排忧愁,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未来,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加大入企普法、以案释法的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全力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范秋月、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