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开 庭 通 知 书
曲市劳人仲案〔2024〕第70号
云南掌上财务有限公司:
本院决定开庭审理你单位与叶茂飞的劳动争议一案,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原物按时到达(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的规定,未按时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将依法承担不利责任。
开庭时间:2024年4月28日15:00时
开庭地点: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寥廓北路126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外一楼仲裁院内)。
联系电话:0874—3383529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