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
二、申报条件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
1.企业条件:属于云南省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包括先进制造业(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等)、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康养/家政/托育等生活服务业。
2.群体条件:职工为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合同与参保条件:企业与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无需三项全缴,实缴几项补贴几项)。
4.其他条件:职工需持有云南省社保卡并开通银行账户,补贴仅针对2025年1月—12月的社保缴费时段。
三、补贴标准与期限
1.补贴标准:按重点群体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25% 给予补贴。
2.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为1年,从企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保当月起算;企业申请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月发放”方式,最晚发放时间不超过2026年底。
四、申办方式
此项补贴为单位申报,补给个人。
线上方式: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进行申报。
线下方式:到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服务窗口申报。一般情况下,经办机构应与负责其职工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持一致。
五、所需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 | 备注 (窗口申请提供纸质材料,网上申请提供照片电子档或扫描件PDF电子档) | 窗口申请 | 网上申请 |
1 | 重点行业领域吸纳重点群体个人社保补贴申请表 | 窗口申请提供原件1份; 网上申请无需提供,公示反馈无异议后,可在网厅自行打印留存。 | ✔ | ✘ |
2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1份; 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印章。 | ✔ |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复印件1份; 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时提供,需包含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 | ✔ | ✘ |
4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1份; 仅单位委托代办时提供。 | ✔ | ✘ |
5 | 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1份; 仅单位委托代办时提供,需包含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 | ✔ | ✘ |
6 | 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明细表 | 窗口申请提供原件1份; 网上申请无需提供,公示反馈无异议后,可在网厅自行打印留存。 | ✔ | ✘ |
7 | 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 通过数据共享获得。 | ✘ | ✘ |
8 | 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通过数据共享获得。 | ✘ | ✘ |
9 | 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 通过数据共享获得。 | ✘ | ✘ |
10 | 高校毕业证 | 复印件1份; 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留学生毕业回国的,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 | ✔ |
11 | 就业创业证 | 通过数据共享获得。 | ✘ | ✘ |
✔:必须提供。
✘:一般情况无需提供。经办人员在审查时如果发现疑点,由经办人员负责通知申请者补充提供。
六、办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七、办理结果
补贴至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附件:1.
云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吸纳重点群体个人社保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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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