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工伤救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2﹞2号)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人社﹝2021﹞5号)规定,按照“确保就医、合理布局”的原则,我局对2024年度新申请的3户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2023年度已签订服务协议的45户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质效评估工作,现发布公告。
一、坚持严格标准、择优选定原则。根据工伤救治康复的需要,充分利用优势医疗资源,明确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人群、服务范围等方面的客观标准,按照标准进行选定。
二、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原则。实行协议管理,规范协议服务机构的行为,合理控制工伤服务成本,保证基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工伤职工就医,满足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需求。
三、坚持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原则。实行检查考核和效果评估制度,健全优胜劣汰工作机制。
四、2024年度新确认的2户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务必在5月30日前完成云南省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开通及测试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签订省级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协议。
社会各级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19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338396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