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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公示(一)
发布时间:2023-07-11 09:30:20     来源:罗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2501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 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 号)精神,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跨省务工稳定稳定就业3 个月以上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 元。现将罗平县2023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180人,应补贴金额180000元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第一批).xlsx

公示期7天(2023月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不符合条件的,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向罗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陈宇     电话:0874-8212284

罗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