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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9 09:23:13     来源:陆良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2941

为贯彻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内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注意: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的单位必须是企业性质,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都不属于企业,不可以办理,参保月数为12个月以上)

现有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陆良县分公司、云南锐达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共338名参保职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给予补贴,公示名册附后。

公示期限自202319日至2023113日,如认为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向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赵石娥      联系电话:0874-6082313。


附件:(一期)陆良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xls

 

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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