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内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注意: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的单位必须是企业性质,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都不属于企业,不可以办理,参保月数为12个月以上)
现有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陆良县分公司、云南锐达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共338名参保职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给予补贴,公示名册附后。
公示期限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认为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向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赵石娥 联系电话:0874-6082313。
附件:(一期)陆良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xls
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