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近期有多名参保人员通过电话向市医保局反映,部分协议医疗机构要求他们在未达到出院标准就要办理出院手续,并称这是医保部门的规定,现针对此问题作如下答复:
我市医保政策从未规定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达不到出院标准的病人要求出院,不得损害参保人的利益。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对病人进行合理救治,患者住院需要住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出院,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是否达到了出院标准和医院能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来决定。
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