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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09-30 10:18:14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0101000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拟订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办法和措施;承担市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的政策宣传、征缴计划下达、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审核支付、内控稽核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及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指导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使机关党建工作在服务大局、推动中心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主动把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在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2)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把社保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谋划,顺应群众期盼,不断提高社保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保服务“质感”和“温度”。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使党员干部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和活力。

3)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廉洁社保。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贴心、便捷、高效的服务。

4)打造社保服务品牌。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支政策透、业务精、操作熟、服务优的社保队伍,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构筑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品牌意识,树立社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2.抓落实,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1)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合建立责任分担机制和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2)加快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3)有效推进工伤保险联网结算。

4)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

3.保发放,确保各类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保待遇

1)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扩大社会化发放和社保卡使用范围。

4.防风险,保障各项社保基金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以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人防、制防、技防、群防”为着力点,压实工作责任,推进风控措施“进流程、进系统”,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

1)运用好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管理系统。

2)运用好跨部门数据比对系统。

3)持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

4)健全完善社会保险风险识别、评估管理制度。

5)强化基金管理。

5.推动转型,强化“智慧社保”支撑能力。以“数字云南”、“数字曲靖”建设为契机,以“智慧政务”建设为核心,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汇聚社保大数据资源,推动社保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社保”。

1)充分运用智慧化决策分析风控系统。

2)应用好省级统一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数据整理,组织开展“清数”专项行动,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联网数据、全民参保数据上报。拓展高频事项网上服务项目,推动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同一事项同一受理标准。完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移动终端个人参保缴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单位参保登记等功能,个人权益记录全渠道可查、多渠道可印,个人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费缴纳无缝链接、“一体化”服务。常态化推进部门间数据比对机制和社保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强化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3)强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维保障。

6.强服务,不断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以“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为引领,以“智慧社保”为支撑,着力从标准建设应用、线上线下服务、基础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我市社保公共服务水平。

1)贯彻落实社保公共服务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利用标准化建设成果,优化系统功能,同步完善网上、掌上、大厅三个服务渠道,实现所有服务渠道同标准受理、同标准办理。面向社保经办机构、乡村代办人、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分级分类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培训。

2)打造社保快捷服务圈。加强与街道社区、金融机构社保服务合作,采取布设自助终端、业务协同共享等方式,延伸社保服务触角,建立“社保服务电子地图”,打造“农村10公里、城市一刻钟”的社保服务圈。

3)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

4)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聚焦参保对象反映突出问题,精心设计系列主题,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小向讲社保”抖音号、“云南社保”微信公众号、“云保小助手”微视频等社保宣传品牌,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业务会办理”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党的二十大、劳动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社保成就宣传、工伤预防宣传、“反欺诈、防冒领”宣传、“一法一条例”宣传、“港澳人员参保”宣传、“关爱老年人 社保有温度”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人社“五进”、新闻媒体、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7.增能力,抓实社保经办队伍和行风建设。以开展“抓落实促发展”行动为着力点,抓实全省社保经办系统政治建设、学风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能力建设“六项建设”,全面提升社保干部队伍服务能力和工作作风。

1)开展“抓落实促发展”行动。根据中央、人社部关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市人社局确定的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在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泛开展工作督查、作风巡查、专项督导和常态检查,促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2)健全完善社保服务评价机制。积极参与常态化练兵、多样化比武,强化经办队伍能力提升,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完善“好差评”服务工作机制,依托“全省人社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服务数据归集系统”,做好社保服务“好差评”分析评价。开展好社保服务先锋队优质服务评比和“互学互评”活动,通过典型引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统计科、养老保险待遇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稽核科、参保管理服务科、工伤保险服务科、失业保险服务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9,79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0.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1.92万元,增长4.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1.92万元,增长4.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专项经费拨款同比上年增加710.60万元,增长9.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9,79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78万元,占总支出的7.06%;项目支出18,393.94万元,占总支出的92.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1.92万元,增长4.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6.15万元,增长62.3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534.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5.76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同比上年增加710.6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6.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2.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93.9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企业退休人员独子奖励经费2,448.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扶持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发展。

2.原水草湾、补乃硫磺矿遗属补助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完成了补乃硫磺矿、水草湾煤矿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兑现工作。

3.改制国有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养老金财政补助资金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吗,使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当年已完成待遇兑现。

4.国企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资金1,501.00万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使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400.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专项经费。

6.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数字化及大厅运营维护培训宣传资金36.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对经办内容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9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1.92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同比上年增加710.60万元,增长9.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6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7%,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储存、调剂拨付、转移等工作。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医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万元,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万元,决算为2.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万元,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0万元,增长9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万元,增长94.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厅和各县人社系统来人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支1.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社保中心来人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8万元,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厅和各县人社系统来人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2.97万元,邮电费1.30万元,差旅费7.28万元,培训费3.16万元,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工会经费11.28万元,福利费12.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6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5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0万元,固定资产30.5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含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0101111

 

附件: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