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0101000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06号)文件规定,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储存、调剂拨付、转移等工作,提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费率的调整意见,提出全市基本养老、企业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基金的收缴计划和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计划及补缴基金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及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在基本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的基础上,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通过精准识别“八类群体”,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建立精准扩面对象实名库,推动净增5.00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续扩大优化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扩面增效工作纳入市纪委市监委“小切口”整治民生问题行动项目加强督导检查。2022年,省下达曲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净增任务数5.00万人,至年末完成5.72万人,完成率114.35%,全市企业职工参保33.01万人,完成任务数32.30万人的102.20%。
2.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当地实名信息库管理,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持续开展身份认定工作,及时兑现符合保障条件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常态化调整,于2022年8月8日印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曲人社通〔2022〕50号),精准确定补助标准、科学制定补助方案,确保符合条件人员100%知晓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积极动员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照新标准足额兑现缴费补助(补助比例30%)。全市完成身份认定117525人,符合保障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1887人,符合保障条件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96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兑现补助56,779.3万元,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兑现补助527.1万元。
3.认真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印发《曲靖市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工作方案》,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从参保缴费、享受退休待遇人员服务需求出发,开展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建立长期卧床、空巢、失能、留守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名库(其中,曲靖市本级323人)。按照适老化服务的要求,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康乃馨”式服务。先后到曲靖市公汽公司、云维集团公司、交通集团、新华书店、沾益区花山街道、会泽县金钟社区及待补镇等向当地群众宣传社保惠民政策。针对老年人办事不方便的实际困难,组织实施“适老化”关爱活动。全市21支社保“康乃馨”先锋队1353人开展社保“三进三出三深入”上门服务3490次,累计服务116443人次,坚持“走出去”和“走下去”的工作方法,传递社保好声音,使参保群众“看得明、听得懂,算得清、办得了”。
4.深入实施社保费缓缴扩围延期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医药制造等17个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全市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的企业有148家,惠及职工11145人,累计缓缴养老保险费8,461.15万元;办理工伤保险费缓缴的企业135家,惠及职工10662人,累计缓缴工伤保险费174.41万元。
5.防范基金风险,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安排部署了7项主要任务、8个专项检查、25个工作项目,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分别于5月、9月召开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6.积极接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部、省两级要求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关工作,5月16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接入国家网络。于2022年7月承办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应用及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云南省滇东片区的培训工作。
7.圆满完成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高限为4%,调整人员范围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25.93元,月平均养老金达到3,043.9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77.24元,月平均养老金达到5,587.39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基本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稽核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工伤保险科、财务统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90,288,049.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88,049.5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3,010,248.17元,增长95.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010,248.17元,增长95.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拨款同比上年增加91,523,476.26元,增长165.61%;住房公积金拨款同比上年增加202,169.24元,增长40.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90,288,049.55元。其中:基本支出8,606,298.19元,占总支出的4.52%;项目支出181,681,751.36元,占总支出的95.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605,190.54元,增长94.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5,660.82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减少633,237.78元,死亡抚恤金减少411,171.60元;项目支出增加93,660,851.36元,增长106.4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同比上年增加91,641,756.36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6,298.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70,649.20元,占基本支出的87.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648.99元,占基本支出的12.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681,751.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企业退休人员独子奖励经费23,499,995.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按时足额发放19769名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扶持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发展。
2.原水草湾、补乃硫磺矿遗属补助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完成了补乃硫磺矿、水草湾煤矿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兑现工作。
3.改制国有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养老金财政补助资金1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吗,使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当年已完成待遇兑现。
4.国企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资金14,920,000.00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吗,使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5,931,756.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88,04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92,605,190.54元,增长94.80%,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同比上年增加91,641,756.3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009,55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3%,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储存、调剂拨付、转移等工作。
2.卫生健康支出574,83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医保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703,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0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00.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00.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00.28元,完成预算的4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00.28元,完成预算的44.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2,417.28元,增长2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17.28元,增长26.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厅和各县人社系统来人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2,417.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社保中心来人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648.99元,比上年增加325,898.95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为同比上年增加其他交通费用441,360.00元,增加福利114,615.24元,办公费同比上年减少237,082.0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约束,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36,628.35元,邮电费12,000.00元,差旅费80,000.00元,培训费29,577.06元,公务接待费11,600.28元,工会经费106,154.36元,福利费118,328.94元,其他交通费用441,3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488,418.34元,其中,流动资产310,766.34元,固定资产2,177,65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36.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含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0101111
附件:附件1: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