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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0-07-31 09:44:26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1000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曲(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14.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15.完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规模。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深入推进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创业实训基地及创业园区建设。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工作。稳妥有序做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面推进“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继续开展好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实现应保尽保。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时足额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加强基金监督和源头治理,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和电子社保建设。

3.进一步规范人事人才工作。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高校和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后的人事管理创新办法。加快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网络建设。配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4.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积极争取按照政策规定实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实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保护农民工正常工资收入不被拖欠。

5.进一步抓好劳动维权工作。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巩固提升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仲裁协调制度。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四方面做好服务农民工作。

6.抓好人社基础能力建设。

统筹人社工作“十三五”规划与其它各类重大、专项、区域规划的衔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争取和实施好人社项目建设,着力推动“人社信息化”向“信息化人社”转变,继续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做好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信访处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以工会、妇女、团的工作为抓手,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等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人社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3.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4.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5.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6.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7.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8.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9.曲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2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1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1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0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41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00.5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2.42万元,占总收入的2.33%。与上年对比增加113.86万元,增幅0.85%,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先养后退”人员养老金等专项资金导致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49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1.17万元,占总支出的36.77%;项目支出8533.02万元,占总支出的6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10.53万元,减幅9.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出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6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4.57万元,减幅19.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的基本支出减少,同时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控各项办公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33.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96万元,减幅2.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的部分项目开支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会议及管理经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92.75万元,本年度已完成2019年基金决算会议及2020年基金预算会议,并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工作考核,并安排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经费。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72.52万元。5月,举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在曲靖城区19个考点,998个考场,顺利完成了本年度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共计招聘547个岗位。

3.“曲靖市职业技能竞赛、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经费、职业技能题库开发”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23.88万元。10月开展曲靖市职业技能大赛,并定期组织实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共计培养高技能人才4254名,技术状元12名,职业资格证发放34641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4.“新录公务员初任培训及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经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55.01万元。本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工作于本年度11月组织并实施,共计培训人数357人,培训合格率100%,此项工作已圆满结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5.“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及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66.58万元。完成档案数字卷数570卷,毕业生档案结转20052份,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工作任务。

6.“三支一扶社会保险费、面试经费、走访慰问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28.41万元。本年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96人,参加面试考生共198人。并按规定缴纳“三支一扶”人员五项保险,参保率达100%,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确保“三支一扶”人员的招聘及管理服务工作。

7.“互联网+项目建设”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34.5万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的建设与规划,初步实现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人事的数据整合;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目前正逐步建成,曲靖人社APP、曲靖人社官方微信、曲靖人社政务微博、曲靖人社短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

8.“金保工程数据中心硬件设备及系统运行”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42.48万元。项目的实施为全市社会保障数据中心信息平台的稳定、安全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保障了全市参保人员及时高效的享受社会保障权益。

9.“曲靖人事业务网络办公系统维保费用”项目:2019年度项目开支10万元。项目的实施对系统出现的异常全部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并进行软件升级,保障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信息数据库及各业务子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不断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10.“社会保障短信推送服务”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0万元。本年共向各类业务系统短信推送180万余次,短信推送成功率100%,主动向群众推送人社服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自身享受的人社权益,达到项目实施的效果。

11.“退休证书工本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万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特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购置了退休证,用于发放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证书,以确保退休人员及时免费领取退休证。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经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5万元。组织全市仲裁员进行政策及业务培训,为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化解风险,充分发挥了调解基础性作用和仲裁准司法制度优势,切实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13.“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经费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及执法服装”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0万元。应用系统对用人单位进行网格化、网络化分类监控管理,系统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解决纠纷,同时对案件处理实时监控,监察记录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从受理投诉举报、案源登记、立案、报送审理到结案的全过程都在信息系统中流转,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工作任务。

14.“就业补助资金(含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650万元。项目的实施共计完成本年职业培训补贴1705人、高校毕业生市级见习人数294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数7184人、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46人、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929人、公益性岗位补贴431人、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431人,让资金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达到应有的效果。

15.“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运行及失业动态监测”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0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就业服务大厅的运行及失业动态监测。本年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60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3%;全市累计召开各种招聘会60场,本年度已完成工作任务。

16.“养老保险异地支付邮资手续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0万元。为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及时领取养老待遇提供了保障。

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218万元,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转移支付至各县市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17万人,财政配套资金按时到位,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1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协办员补贴”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58万元,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转移支付至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协办员补贴资金的按时到位,确保了协办员工资的按时发放,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顺利完成。

19.“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530万元。用于按规定标准按月随养老金一起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确保了13700名企业退休人员按时领到独生子女奖励费。

20.“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费和社区聘用人员工资”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390万元,该项目经费由财政部门直接下达至各县市区。保障社会化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做好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1.“原地区水草湾、富源补乃硫磺矿遗属生活补助费”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5万元。按照标准划拨补乃硫磺矿、水草湾煤矿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确保了98名遗属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22.“失业残疾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贴”项目:2019年项目开支17.89万元,该项目经费由财政部门下达至各县市区。用于失业残疾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确保失业残疾退伍军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以上项目开支均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曲靖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开支,其余开支为中央及省级部门转移支付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5.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9%。与上年对比增加389.84万元,增幅3.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的基本支出减少,同时2019年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000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67.57万元,“先养后退”人员养老金1000万元,各项考试考务项目支出,导致的总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费用、新录用事业人员初聘培训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业务及各项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本级机构及所属各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40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上海沪滇劳务协作支出及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先养后退人员的养老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6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本级机构及所属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94万元,支出决算为4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标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3万元,下降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3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标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严格控制出国人员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5万元,占46.92%;公务接待费支出22.57万元,占53.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各项工作出差、考务工作调用等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地州部门调研检查工作组,以及曲靖所属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来我局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21万元,减幅29.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省使用各项办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56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0.1万元,固定资产104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11.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2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50.7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23.5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48.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60.08

2400.1

1048.51

841.6

19.68

 

187.23

 

 

1111.4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二)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1111

附件: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