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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16:30:52     来源: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5429

各用人单位及职工:

为规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确保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征缴,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度陆良县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41日至421日。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要求

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2022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2023年度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已发放工资的月平均数申报,其申报基数在本缴费年度内不再重新申报。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22年云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因2022年云南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还未公布,暂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4号)执行,以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79464元(6622/月)的60%300%计算上下限(下限3973/月,上限19866/月)。职工工资低于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按全口径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全口径平均工资300%的,按全口径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2022年度云南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经办机构按新的上下限重新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从公布次月起执行,参保单位不需重新申报,本次缴费年度已缴纳部分不作补收补退,以后年度顺延。

(一)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36号)规定执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3.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纳入退休待遇项目):特教津贴、艰边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

(二)其他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照《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规定的《全省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附件1)执行。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原则上应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三、申报方式

采取现场申报。参保单位提供相应材料到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窗口现场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表2份,纸质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印章后交参保单位留存1份。

(二)《曲靖市失业保险基数申报审核表》(附件1)纸质表2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印章后交参保单位留存1份。

五、有关要求

(一)参保单位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222.221.228.231)自行下载《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申报期号选择202304)。按缴费基数申报要求填写“新申报个人基数”一栏,“新申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开始期号”填“20235月”。表格中原始数据不得进行任何更改,也不得增删人员。

(二)参保单位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内容填写《曲靖市失业保险基数申报审核表》(附件1)。

(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四)参保单位所提供的纸质档案资料均为A4纸张打印,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电子资料档案命名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

(五)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应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未按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六、其他事项

(一)20234月有人员增减变更业务的,请于2023410日前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失业网厅)办理,业务办理完成后再导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进行填报。该月不再受理现场人员增减变更业务。

(二)未开通“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账号的,请及时填报《网厅账号采集表》(附件2)电子表开通账号。

(三)文件所列相关资料可通过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陆良人社”微信公众号、陆良县失业保险参保QQ群(243073940)自行下载《2023年失业保险基数申报资料》压缩包解压使用。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具体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陆良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就业失业登记联系电话:0874-6082315;人员增减、基数申报联系电话:0874-6082313;陆良县失业保险参保QQ群:243073940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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