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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2015) 一、事项名称: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二、政策规定:《转发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财社〔2013〕321号) 三、资格要求:具有法定资格的企业(单位) 四、必备材料:1.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清册和缴费凭证;5.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时限承诺:一个月 七、责任科室:就业管理科 八、联系电话:3290538 九、办理流程:1.申报;2.审核;3.拨付。
文章来源:市就业中心 发布时间:2015-5-20 16:37:18 浏览次数:1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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