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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贷款服务指南(2015)


一、事项名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二、政策规定:《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10〕163号)

三、资格要求:创业者本人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四、必备材料

(一)创业人员

创业人员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曲靖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2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民工服务手册》、《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转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地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担保人的《担保承诺书》和《工资证明》原件各2份。

(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曲靖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书面申请4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申请前一个季度和上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4份。

5.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转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份。

6.申请前一个月和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职工工资花名册》、《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及新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民工服务手册》、《毕业证》、《军人退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份

7.申请前一月和上年度最后一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招用农民工地提供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8.承贷银行同意贷款的意向书4份

9.承贷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4份。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时限承诺:资料齐全完备,个人贷款5个工作日推荐到承贷银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30个工作日。

七、责任科室:创业服务科

八、联系电话:3297509,3290717

九、办理流程:1.申请;2.审核;3.受理;4.推荐到承办银行。

  


文章来源:市就业中心   发布时间:2015-5-20 16:06:21  浏览次数: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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