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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业务指南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适用对象: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分别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25%(超过100人的企业分别达10%、12%)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二)贷款企业应提供的资料 1、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申请7份; 2、《云南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7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年12月份、本年度)、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转让协议)、《职工工资花名册》、《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登记名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新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如《失业证》、《毕业证》、《军人退役证》、《农民工服务手册》等)复印件7份; 4、缴纳社会保险《缴款书》(如招用农民工——新农合、新农保)复印件7份。
文章来源:1 发布时间:2013-5-31 10:53:52 浏览次数:5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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