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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州镇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4:53:11     来源: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4091

越州镇因机构改革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整合综合执法队,有效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任用和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3名实行选任;

(二)队员15名(其中女性3名)实行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含35岁);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至40岁;5、复退军人及有相同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用。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8、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9、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办公室2人;集镇管理组3人;市场管理组2人;建房两违管理组4人;保洁组4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4、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4月6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越州镇综合执法队二楼(原镇计生办办公楼),联系人:李东旭,联系电话:13887441110 ;王金波,联系电话:13987429815。

(二)报名所需材料:1、《越州镇综合执法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5、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六、资格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进入面试阶段。

七、组织面试

由越州镇党建办、综合执法队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及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由越州派出所对政审对象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越州镇党建办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签订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按相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综合执法队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招聘人员进行管理;

(三)招聘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后工资

工资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及保险,具体如下:基本工资:25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15元;岗位工资:中队长500元/月,副中队长300元/月,组长岗200元/月;绩效:600元/月;保险:由执法中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以每年1150元的补贴形式发放,队员选择自行购买。

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80%计发,2个月试用期不参加测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协议。

(五)本公告由越州镇综合执法队负责解释。

附件:越州镇综合执法队公开招聘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越州镇综合执法队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