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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7 11:18:02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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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储存、调剂拨付、转移等工作,提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费率的调整意见,提出全市基本养老、工伤两项保险基金的收缴计划和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计划及补缴基金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及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基本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稽核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工伤保险科、财务统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党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使机关党建工作在服务大局、推动中心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主动把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在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2)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把社保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谋划,顺应群众期盼,不断提高社保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保服务质感温度。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使党员干部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和活力。

3)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廉洁社保。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贴心、便捷、高效的服务。

4)打造社保服务品牌。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支政策透、业务精、操作熟、服务优的社保队伍,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构筑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品牌意识,树立社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2.抓落实,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1)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合建立责任分担机制和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2)加快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3)有效推进工伤保险联网结算。

4)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

3.保发放,确保各类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保待遇

1)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扩大社会化发放和社保卡使用范围。

4.防风险,保障各项社保基金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以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人防、制防、技防、群防为着力点,压实工作责任,推进风控措施进流程、进系统,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

1)运用好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管理系统。

2)运用好跨部门数据比对系统。

3)持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

4)健全完善社会保险风险识别、评估管理制度。

5)强化基金管理。

5.调结构,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在基本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的基础上,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建立精准扩面对象实名库,推动净增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23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1)精准识别八类群体。强化数据共享比对和动态管理,摸清基本养老保险法定参保人群中已参保及未参保人员底数,精准锁定八类重点参保扩面对象:具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能力和缴费意愿的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的群体;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等。

2)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完善政策吸纳一批。调整优化补贴政策,引导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参保缴费;探索制定适合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发挥政策作用,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典型引路带动一批。通过补贴政策巩固村(社区)干部、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精准宣传动员一批。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志愿者队伍和各类基层服务组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强化执法扩面一批。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未参保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依法维权纳入一批。对历史上有企业工作经历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应参未参人员等群体,通过依法维权实行补缴社会保险费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府帮扶兜底一批。对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按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将60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

3)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协同联动机制。与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共享社会保险相关数据信息,协同推进扩面增效。信息比对机制。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涉及各类人员核查工作的部门加强协作,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入户调查机制。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基层社保协办员、志愿者等开展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确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对象。挂钩包保机制。建立处级干部挂县(市、区)、科级干部挂乡镇包保工作机制。依据跨部门信息交换比对和入户调查结果,建立本地精准扩面对象实名库和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基础台账。

6.推转型,强化智慧社保支撑能力。以数字云南数字曲靖建设为契机,以智慧政务建设为核心,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汇聚社保大数据资源,推动社保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社保

1)充分运用智慧化决策分析风控系统。

2)应用好省级统一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数据整理,组织开展清数专项行动,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联网数据、全民参保数据上报。拓展高频事项网厅服务项目,推动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同一事项同一受理标准。完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移动终端个人参保缴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单位参保登记等功能,个人权益记录全渠道可查、多渠道可印,个人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费缴纳无缝链接、一体化服务。常态化推进部门间数据比对机制和社保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强化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3)强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维保障。

7.强服务,不断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以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为引领,以智慧社保为支撑,着力从标准建设应用、线上线下服务、基础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我市社保公共服务水平。

1)贯彻落实社保公共服务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利用标准化建设成果,优化系统功能,同步完善网上、掌上、大厅三个服务渠道,实现所有服务渠道同标准受理、同标准办理。面向社保经办机构、乡村代办人、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分级分类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培训。

2)打造社保快捷服务圈。加强与街道社区、金融机构社保服务合作,采取布设自助终端、业务协同共享等方式,延伸社保服务触角,建立社保服务电子地图,打造农村10公里、城市一刻钟的社保服务圈。

3)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

4)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聚焦参保对象反映突出问题,精心设计系列主题,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小向讲社保抖音号、云南社保微信公众号、云保小助手微视频等社保宣传品牌,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业务会办理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党的二十大、劳动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社保成就宣传、工伤预防宣传、反欺诈、防冒领宣传、一法一条例宣传、港澳人员参保宣传、关爱老年人 社保有温度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人社五进、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8.增能力,抓实社保经办队伍和行风建设。以开展抓落实促发展行动为着力点,抓实全省社保经办系统政治建设、学风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能力建设六项建设,全面提升社保干部队伍服务能力和工作作风。

1)开展抓落实促发展行动。根据中央、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市人社局确定的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在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泛开展工作督查、作风巡查、专项督导和常态检查,树立社保系统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促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2)健全完善社保服务评价机制。积极参与常态化练兵、多样化比武,强化经办队伍能力提升,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完善好差评服务工作机制,依托全省人社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服务数据归集系统,做好社保服务好差评分析评价。开展好社保服务先锋队优质服务评比和互学互评活动,通过典型引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2022年度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退休3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79,18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138.50万元(本级财力18,132.59万元,上级补助61,00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9.02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减少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35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188.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188.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13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9.02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35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9,188.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13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8.27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98.92万元;项目支出64,86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7.29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35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00.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655.22万元(包含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办公经费等)。

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468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原水草湾、补乃硫磺矿遗属补助经费2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经费2,448万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049.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专项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92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专项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8.8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补差经费。

2082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350万元。主要是曲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3.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300248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61,005.9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6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8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39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8,02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63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2,44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48.0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3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62,35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355.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138.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02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1,3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支出61,005.91万元,共涉及一个项目,全部为与中央配套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61,005.91万元。主要是对曲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1,005.91万元;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支出1,350.00万元,共涉及一个项目,全部为与市级配套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曲靖市市级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50万元。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60次,共计预计接待315人次。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原因: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编制1个重点预算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448.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支出,该项目已编制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0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等原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4.44万元,差旅费减少7.00万元,邮电费增加0.10万元,培训费增加0.2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67万元,福利费增加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48.85万元(净值65.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8万元,固定资产217.77万元、净值34.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4.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

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独子奖励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劳社办〔2008311号、《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凡是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四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相当于退休当月基本工资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五、实施内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相当于退休当月基本工资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市财政已安排资金2,44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预计按时足额发放18400名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每人141的标准,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扶持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发展,使发放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

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扶持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发展。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

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6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