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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充公告(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1年第163期) 因工作需要,现对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和报名时间进行修改补充,现将招聘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工作人员2名、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曲靖市户籍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应届大学毕业生(2020年毕业)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连续半年以上的。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岗位条件 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熟悉新闻宣传和档案文秘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7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曲靖市文昌街78号市政府西楼2楼) 联系人:保老师 联系电话:0874-3122954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3)本人名下未办过营业执照(或本人名下营业执照注销时间满1年以上)承诺书;(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委托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三)笔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聘用。自行体检,费用自理。双方签订曲靖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五、薪资待遇 1.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 2.试用期月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3.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未尽事宜,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6-25 10:30:25 浏览次数:9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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