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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1年第155期)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持续推进我市文明城巩固、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提升,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工作人员2名、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曲靖市户籍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连续满一年以上,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岗位条件 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熟悉新闻宣传和档案文秘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曲靖市文昌街78号市政府西楼2楼) 联系人:保老师 联系电话:0874-3122954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名下未办过营业执照(或本人名下营业执照注销时间满1年以上)承诺书;(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委托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三)笔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聘用。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曲靖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五、薪资待遇 1.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 2.试用期月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3.所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未尽事宜,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1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6-17 10:10:38 浏览次数:6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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