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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曲靖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10:58:23     来源:曲靖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15084

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工伤预防工作开展,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人社发〔2018〕68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曲靖应急管理局 曲靖市总工会关于规范曲靖市工伤预防管理工作通知》(曲人社〔2020〕2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等情况,经曲靖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议定冶金化工、建筑建材、煤炭行业等三个行业及新业态从业人员为2021年度曲靖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及有关宣传培训机构可根据2021年度曲靖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做好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 

 

附件:2021年度曲靖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曲靖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




2021年度曲靖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根据已确定的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面向社会和中小微型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机构。                                                                                      

二、申报材料

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的有关机构一并提交以下资料:

1. 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 云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3. 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机构

曲靖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1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四、受理时限

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