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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免征、减半征收、缓缴和延缴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0-12-24 16:21:51

1.免征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涉及的范围及免征期限?

中小微型企业及按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期限为2020年2至12月。

2.减半征收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涉及的范围及免征期限?

大型企业、社会团体、非企业法人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期限为2020年2至6月。

3.怎样确定企业类型?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哪里可以查到企业类型划分结论?

企业可以通过查询当地人社门户网站公示的企业划型结果了解其享受的减免政策。

5.企业对划型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起变更申请,符合条件的,可调整企业类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6.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能减免吗?

为保障职工个人权益,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7.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免征与减半征收范围吗?

不在。

8.企业需要申请减免政策吗?

办理减免不用企业提交申请,符合政策就减免。

9.在征缴中怎么进行减免的?

直接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划型结论将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10.2月已缴保费怎么办?

对于2月份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律作退费处理。退费不需要单位提出申请,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将减免额退回到单位银行账户。

11.企业怎么办理缓缴?需要哪些流程?能申请多长的缓缴期限?

第一步,参保单位填写《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附表请在各地人社门户网站下载),通过传真、邮件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

第二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参保单位申请缓缴情况报州(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汇总;

第三步,每月15日前,州(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填写《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情况汇总表》(附表二)并报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步,每月20日前,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州(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批复;

第五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批复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事宜。

12:怎么办理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

参保单位填写《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报备函》(请在各地人社部门门户网站下载),通过传真、邮件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13.减免、缓缴、延缴政策执行期间,办理缓缴、延缴后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缓缴、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4:减免、缓缴、延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需要继续申办各项业务吗?个人社保待遇是否会受影响?

企业仍应依法依规及时申报人员增减、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等社会保险业务。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正常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举举例子算一算,保费减免知多少

例一,有中小微企业A、大型企业B,假设其每月缴费工资基数分别如表所示,减免前三项社保单位总费率17%(养老16%+失业0.7%+工伤按0.3%测算),则减免情况如下:

类型

月缴费

基数

减免前三项社保单位总费率

减免期间三项社保单位总费率

月减免额

总减免额

中小微企业A

100万元

17%

0%

17万元

187万元(=17×11)

大型企业B

1000万元

8.5%

85万元

425万元(=85×5)

例二,有两个2020年2月新开工项目,其施工期限均为15个月,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A为中小微企业,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B为大型企业,则减免情况如下:

企业

按工程概算应缴纳工伤保险费

施工覆盖减免期占计划施工期比例

应减免工伤保险费

总承包单位A

10万元

33.33%≈5个月/15个月

3.33万元

总承包单位B

50万元

20%=3个月/15个月

5万元

(=10÷2)

(注:计算办法是根据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结果,按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