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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9-08-05 16:35:56

第一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部门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等业务及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督查协议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医疗保险工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共同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更加有效利用,促进全市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十三五”规划要求医保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运行机制,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理顺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效能,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深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管。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积极推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大力推进医保智能监控,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名称

人数

在编实有车辆

实有人数

在职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行政人员

事业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工勤人员

小计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49

49

 

49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个。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2.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3.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475.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140.96万元,直接由财政部门拨入财政专户,我单位不再作为部门决算公开事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6万元,占总支出的89.07%;项目支出114.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140.96万元,直接由财政部门拨入财政专户,我单位不再作为部门决算公开事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医保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整增加,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医保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1.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140.96万元,直接由财政部门拨入财政专户,我单位不再作为部门决算公开事项。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市级工作经费、先养后退人员大病及基本医疗保险等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5%。与上年对比减少150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140.96万元,直接由财政部门拨入财政专户,我单位不再作为部门决算公开事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2%,主要用于市医保局的机构运行及人员工资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市级工作经费等项目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先养后退”人员大病及基本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4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26.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2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标准有所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1万元,下降79.1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下降79.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标准有所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曲靖所属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来我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曲靖市医疗保障局的正常运转,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8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2万元,固定资产4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93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的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7.72

43.52

44.2

 

 

 

4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采购统一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中反应。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根据(曲财预【2018】85号)文件精神,我部门办公会安排布置自评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进行,明确人员分工。在此基础上,各业务科项目负责人根据预算基数对相关项目的实际执行结果进行清理,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根据自评情况,各项目指标的完成率均为100%,预算执行率也为100%。自评等级为“优”。2018年医疗保障局项目实施内容与项目目标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二)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医保局)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