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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返还(稳定岗位补贴)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9-24 17:17:06     来源: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 阅读次数:550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等11户企业符合2023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严重失信的企业。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现就企业补贴人数及补贴金额情况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节假日顺延)。如对被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向曲靖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服务科反映。

举报电话:0874—3383384

附件:稳岗返还补贴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