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经审核,云南睿之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泽金塬水泥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的条件。现就企业返还人数及金额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节假日顺延。若认为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会泽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袁涛 王亚敏 联系电话:0874-5127738
附件:会泽县2024年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名单(二).xls
会泽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