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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2020年第二批符合享受疫情期间农村劳动力返岗就业交通费补助人员名单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7 15:18:41     来源:宣威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3760

根据《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2020219日—331日期间到曲靖市外务工的人员,在出行前到市人社局登记备案后可凭车票全额报销车费(高铁一等座、飞机票、火车票软卧不在报销范围内)。宣威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对申报交通费补助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0年第二批符合享受农村劳动力疫情期间返岗就业交通费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617日起至202062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被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向宣威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 0874-6189616

 

附件:宣威市2020年第二批符合享受疫情期间农村劳动力返岗就业交通费补助人员名单

 

 

宣威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0617


附件

宣威市2020年第二批符合享受疫情期间农村劳动力返岗

就业交通费补助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务工企业

金额()

1

刘天党

福建南安友峰石业有限公司

259.50

2

柴关顺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449.50

3

周永科

江苏环球传动泰州有限公司

462.50

4

惠哲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449.50

5

冯丽芬

嘉善森中皇木业厂

489.00

6

邱冉

昆山城市绿化有限公司

944.00

7

樊克花

义乌晨缘雨具有限公司

46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