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寨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云南滇寨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4年4月28日依法受理了赖智敏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曲市劳人仲案字〔2024〕第144号),因与你公司无法有效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进行公告,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2024年6月19日前,开庭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9:00,开庭地点为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126-1号)。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未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