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号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6〕350号),现将我市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陆良县板桥镇佳林农业种植园 |
92530322MA6QEJR87A |
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大桥村委会 |
丁代荣 |
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4.52万元。 |
2022年10月10日,武某等人到陆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在陆良县板桥镇佳林农业种植园做工期间被拖欠工资。经核实,陆良县板桥镇佳林农业种植园拖欠农民工工资15人4.52万元。 2022年10月24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陆良县板桥镇佳林农业种植园下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陆人社监令字〔2022〕15号),要求陆良县板桥镇佳林农业种植园于2022年10月31日前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整改,该单位逾期未整改。 2022年11月3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陆良县板桥镇佳林农业种植园下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陆良县板桥镇佳林农业种植园3日内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该单位逾期仍未整改。 2022年11月8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陆良县公安局,陆良县公安局已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