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6〕350号),现将我市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曲靖有限公司 |
91530328750692456F |
沾益县小河底 |
刘光良 |
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曲靖有限公司拖欠何树华、付开林、保雪琼等107名劳动者工资1378969.46元,欠缴部分职工社会保险费2446484.38元。 |
2017年6月30日,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曲靖有限公司足额支付拖欠107名职工的工1378969.46元,补缴职工社会保险费2446484.38元,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
2 |
春义页岩砖厂 |
92530326MA6KW55Y4H |
会泽县头塘村 |
陈绣 |
拖欠11名工人工资94240元。 |
根据反映的做工时间及工资计发标准,调查核定了该砖厂应发工人工资金额后,会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该砖厂拖欠工资问题立案查处,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会人社监令决字【2017】第028号。会泽县春义页岩砖厂按责令改正决定书内容,足额支付11名劳动者工人工资9.42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