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国企下岗人员信息管理的提案》,交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全市落实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落实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劳动者失业风险上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失业人员生活保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2020年7月16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曲人社〔2020〕26号),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尽快落地见效。2020年,全市发放失业保险金39679人次4810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30870人16361万元;市本级发放失业保险金8255人次1012.47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44099人次4490.65万元。
二、落实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采取的主要措施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通知并未明确划定失业人员的具体失业时间,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时间划定为2020年3月—12月期间新失业的人员;另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时间划定为新冠疫情发生以来(2020年1月1日)失业且在2020年3月—12月期间仍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还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时间划定为中美经贸摩擦以来(2019年1月1日)失业且在2020年3月—12月期间仍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0号)未对失业时间做出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曲靖市人口基数大,因国企改革、供给侧改革等原因失业人员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应发尽发、应保尽保”要求,本着尽量扩大保障范围的初衷,积极承接、回应所有申领诉求的群众申领、咨询失业补助金业务,随着失业保险扩围行动宣传效应的扩大,十多年前、二十多年前失业的人员大量集聚要求申领失业补助金,但业务系统无法查询到此类人员的参保缴费记录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记录,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无受理、审核依据,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为最大程度的扩大保障范围,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积极调研了解历史情况,集思广益、多措并举。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人力资源社保局牵头,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失业保险扩围行动攻坚阶段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各县(市、区)、各经办机构,层层压实责任,打赢失业保险扩围行动攻坚战。
(二)竭尽所能理清历史问题。针对部分人员下岗失业时间太长,当时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现阶段失业保险业务系统未能查询到参保缴费记录,无审核依据的情况。要求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把握失业保险扩围行动精神实质,最大限度灵活运用政策。一是依据《就业失业登记证》备注的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记录反证,认定一部分人员曾参加失业保险,核准其失业补助金;二是通过银行流水记录反证,将一部分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认定为曾参加失业保险,核准其失业补助金;三是紧急统筹力量,协调50余人,耗时近30天,查阅市本级现存有的7万余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记录纸质档案,并将查阅到的8.9万条纸质发放记录电子化,以此为依据反证其曾参加失业保险,核准了一部分人员的失业补助金。
(三)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历史以来客观存在以下几种《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情形,一是高等院校、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离校毕业生在离校一段时期内未就业,前往就业中心登记为失业人员(从未参加失业保险);二是城镇社会无业人员前往辖区劳保所、就业中心登记为失业人员(从未参加失业保险);三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下岗离职后登记为失业人员(大部分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四是持《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已两证合并为《就业失业登记证》。更为特殊的情形是,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失业保险不是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保,而是直接以单位名义参保缴费,职工本人不承担、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由于当时企业用工形式灵活多样、不规范,现已无法核实离职人员是否在单位参保失业保险缴费人员范围内。针对以上情况,要求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尽量降低审计风险,积极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报告情况,并于2020年11月10日向省人社厅提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扩围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报告》,于2020年11月17日向云南省就业局提交《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相关事宜的请示》,尽最大努力争取政策支持,一是拟用申领人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凭证、参保单位员工名册、申领人本人承诺书做为申领依据;二是针对从国有企业离职的申领人,拟用申领人本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申领人本人承诺书作为申领依据,但未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复同意。
(四)畅通审核、发放环节。一是精简材料,简化流程、加快审核、优化服务,调整完善申领办法,加速推进“网上办”,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提高经办服务便捷性;二是加强对经办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熟知政策,准确答复咨询;三是加强对各经办机构的核查,坚决取消申领时限、捆绑条件、附加义务,杜绝一次能办的事进多个门、跑多次腿等问题;四是协调发放银行召开座谈会,无缝对接,分析发放失败原因,指导申领人更新、完善银行账户信息,畅通发放环节。
(五)部门联合,信息共享。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国企下岗人员信息管理的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协调国资、市场监管、公安、司法、医保、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打破部门数据共享壁垒,畅通数据共享通道,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国企下岗人员参保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开办企业、注册个体户、户籍变更等信息的管理和运用,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所有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努力实现保障率100%。二是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定期比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劳动合同备案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工作机制,夯实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的信息数据基础,提高审核效率和质量,尽量减少社会保险待遇应停未停、违规发放情况的发生。
(六)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积极主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平台、报纸等媒介发布宣传政策,发稿解读政策,同时出台《曲靖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曲靖市补助金申领指南》,印发各类宣传、解释资料,每天两次通过小喇叭现场对排队申领人员解释政策,通过电视、曲靖微视进一步解释政策,尽可能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失业人员了解政策依据、办理流程。
(七)充实经办力量。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失业保险扩围攻坚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尽最大努力在政策实施期间完成失业补助金受理、核定任务,尽可能将问题、矛盾解决在一线,解决在当前,确保人心稳定、社会稳定。市本级整合市就业中心各科室现有人员参与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政策解释,秩序维持,并紧急搭建临时办公区,将原有的一个线下申领窗口扩充到7个窗口,另安排两个窗口工作人员同时进行查询、解释。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线上线下同时办理,利用周末、晚上的时间加班对部网平台、人社12333APP、微信公众号推送过来的大量申领数据进行审核。
(八)及时化解矛盾,防范风险。采取排队发票,按票上约定日期受理申领的方式先行疏散群众。电话、远程网络调度各县(市、区)经办机构情况,要求采取措施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及新冠病毒疫情。积极接访,调查掌握信访情况,回复中国政府网、省长热线、12345政务热线平台、云南信访信息平台等渠道信访件上百件。继续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经办人员的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下步,将持续发力促进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建立数据流转运用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部门落实好中央、省惠民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