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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7 09:58:50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10610

一、出台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已经结合职能职责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2021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制定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2022年4月26日制定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41号)。

二、出台政策依据

《指导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制订了《关于加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

三、文件起草情况

重点围绕外卖、邮政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行业,深入20余家企业调研,结合曲靖实际,起草了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规范和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的措施建议。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拟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18家单位意见,形成了《工作通知》

四、出台《工作通知》的目的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审慎包容、靶向施策、“双维护”、协同治理的原则,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对灵活多样的用工关系,分类规范引导,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五、《工作通知》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工作通知》从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梳理出了25条具体落实措施,内容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19家单位(部门)。

(一)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进行了明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要求企业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主动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逐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二是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平台企业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引导鼓励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二)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工作通知》从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休息制度、社会保险政策医疗保障政策、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等8个方面,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强化了职业伤害保障,完善了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

(三)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工作通知》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加强工青妇组织有效覆盖、指导建立行业协会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方面的措施。

(四)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形成合力。《工作通知》提出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司法解释,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激励惩戒工作,共同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筑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屏障,助力稳就业、保民生。做好政策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实施时间

《工作通知》自2022年4月26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通知